本報最近收讀者MARK的來信,他聲稱是在廣州經商香港人,為求工作方便,春節後到廣州「智慧城」一家二線銀行開私人支付戶口,銀行小姐要索「房產證」及「戶口本」。但讀者只有居住證。銀行小姐便直說「那你開不了戶」,後來又轉介由該行經理李女士處理。讀者拿出公司營業執照影印本證明。李經理問及開戶用途。讀者表明是用於微信支付、支付寶及朋友間的金錢流動,對方要求提供「你和朋友之間的借貸證明」,兜了一大個圈,最後一句「公司規定」,還是拒絕開戶。
MARK對此大惑不解,也不服氣,所以特來信查詢,我們特意將此信轉交本報大灣區法律顧問何川律師,由他對這情況作一個解答。
以下是何律師回應的擇要:
何律師回應:
近期銀行開戶難度增加的原因是和下面的政策有關:
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斷卡”行动,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
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懲戒治理非法買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依法嚴厲打擊懲戒治理非法買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
銀行自“斷卡行動”後,對開戶資料從以前的“形式審查”改變為“實質審查”。“實質審查”是對所有人(包括國內居民、港澳臺同胞、華僑同胞、外國人)在中國境內銀行的開戶進行嚴格審查,並不只是針對港人。
所以,從客觀來講增加了港人開戶的難度。
何律師在回信之中,也提到了一般的銀行開戶程序和要求。根據法律規定,港人開戶應該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開戶人需要年滿 18 周歲或以上,帶香港身份證及香港通行證、銀行要求的存款數額(每間銀行要求金額不同,具體金額可向開戶行銀行查詢)。
(二)申請一張實名登記的內地電話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均可,使用期限以銀行要求為準)。
(三)有效期三個月內的香港地址證明、在開戶銀行當地辦理的居住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地址證明文件。
(四)開戶用途說明,如境內消費、工資結算、投資理財等。
因為銀行是商業機構,在執行以上基本要求的同時,會對開戶人進行實質審查,審查的規定是其商業行為,各銀行會有不同的要求,要到實際辦理的銀行查詢。
何律師特別給予想開戶的港人一些溫馨提示,他表示:
2020年以來,全國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活動,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15.5萬起,抓獲嫌疑人14.5萬名,同比分別上升65.6%和74.1%;累計封堵涉詐域名網址21萬個,攔截處置詐騙電話5100萬餘次、詐騙短信6.3億余條,成功止付凍結涉案資金1000余億元。
鑒於以上原因,港人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件、銀行卡等資料,千萬不要向他人出售或出借身份證件和銀行卡,以免被不法份子利用。
由於各人的遭遇不同,所以,如果一直開不到戶口的話,也可以把個案提供予律師行,由他們提供相應的幫助。